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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子與湖湘學者論《知言》

作者:曾亦

來源:作者授權 儒家網 發布

           原載于《本體與功夫——湖湘學派研討》

          (上海國民出書社,2007年出書)

時間: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八月廿六日丁巳

           耶穌2015年10月8日

 

 

 

第一節  朱子、南軒與東萊論《知言》

 

南軒在五峰門下未久,故對湖湘學術之領會實屬無限。[1]南軒之學能夠早就與五峰分歧,乾道四年戊子,南軒作《胡子知言序》,[2]并以五峰之學為不決之論。序云:

 

是書乃其常日之所自著。其言約,其義精,誠道學之樞要,制治之蓍龜也。然師長教師之意,每自以為未足,逮聚會場地其疾革,猶時有所更定,蓋未及脫稿罷了啟手足矣。

 

南軒所說大要是實情。然若較之南軒后來所持之主敬說,則在精力上與五峰有間矣。[3]蓋《知言》在五峰生前雖不決稿,應該只是字句上的考慮,至其精力脈絡,則前后實屬一貫。[4]

 

恰是因為南軒對《知言》早有所存疑[5],這在相當水平上影響到南軒以后的思慮標的目的。是以,當朱子提出中和新說,以及稍后對《知言》表達疑義時,南軒立刻就表現贊同,這種態度絕非若牟宗三師長教師對南軒那種“力衰才短”的批評所能解釋的。蓋南軒雖早有異論,然廁身于湖湘一門,故深晦其說,至朱子發其隱衷,南軒遂引為己助而深納其言。可以說,朱子對《知言》的態度,年夜體上可以看作是南軒自己的態度。[6]

 

己丑,朱子發中和新說。次年,亦即乾道六年庚寅(1170),朱子與南軒、東萊遂有關于《知言》的討論。當時南軒知嚴州,而東萊亦傳授嚴州,朱子將其對《知言》的十數條批評寄給二人,二人又在朱子所說的基礎上收拾出一些對《知言》的疑義。[7]其后,三人就《知言》的一些重要觀點進行了討論,[8]次年辛卯,朱子對三人的討論加以收拾,再寄給二人及胡氏後輩。[9]

 

因為南軒及東萊二人關于《知言》可疑之數十條討論今已不存,所以,我們只能根據朱子之《知言疑義》及南軒、朱子之書信來考核南軒對《知言》的見解。[10]

 

(一)關于“心以成性”

 

《知言》曰:天命之謂性,性全國之年夜本也。堯舜禹湯文王仲尼六正人,先后相詔,必曰心而不曰性,何也?曰:心也者,知六合,宰萬物,以成性者也。六正人,盡心者也。故能立全國之年夜本,人至于今賴焉。否則異端并作,物從其類而瓜分,孰能一之?

 

五峰此段,實發明其“心即性”之旨。關于此段的辨析,詳見上編第三章第一節第二部門。

 

五峰又提出子“傳心”之說。五峰以圣人傳心,朱子以為只是傳性。蓋朱子之說雖無不當,但意思卻淺。并且,儒家之道統論,實由此“傳心”說而得以成立。此種事理,古經歷有明文。若《尚書·年夜禹謨》有堯、舜、禹“十六字心傳”之語,而《禮記·祭義》載曾子語,謂人之孝心“推而放諸東海而準,推而放諸西海而準,推而放諸南海而準,推而放諸北海而準”。北宋時,程子有類似語,曰:“仁者無對,放之東海而準,放之西海而準,放之南海而準,放之北海而準。”(《二程遺書》卷11)其后,陸象山亦有言曰:“東海有圣人出焉,此心同也,此理同也。西海有圣人出焉,此心同也,此理同也。南海北海有圣人出焉,此心同也。千百世之上,有圣人出焉,此心同也,此理同也。千百世之下,有圣人出焉,此心同也,此理同也。”(楊簡《象山師長教師行狀》)凡此,皆明“傳心”之旨,是以朱子所論,似屬輕率。

 

不過,朱子在此發明“心統性格”之旨,強調心之統攝主宰這種才能,可謂年夜有功。南軒卻謂“‘統’字亦恐未安,欲作‘而主性格’,若何?”南軒區別“心主性格”與“心統性格”之分歧,不知何所據。而朱子認為南軒這般改亦“極有功”,但是,從后來朱子仍舊應用“心統性格”一說來看,南軒之刪改只是“私竊”,不如沿用橫渠“心統性格”之舊語為當。換言之,在朱子看來,既然兩種表述皆可,還不如采用前輩的說法。

 

東萊則持模棱兩可之立場。東萊一方面認為“心以成性”之說可疑,又認為朱、張所改“與所設問不相應”;而關于“盡心”之說,東萊不僅批準朱子在工夫上言“盡心”,並且認為“盡心”也是圣人之事。

 

(二)關于“天理人欲同體而異用”

 

《知言》曰:天理人欲,同體而異用,同業而異情。進修正人宜深別焉。

 

私密空間于此段的辨析,詳見上編第瑜伽場地二章第四節第三部門。而東萊則曰:

 

“天理人欲則體而異用”者,卻似未掉共享會議室。蓋降衷秉彝,固純乎天理,及為物所誘,人欲滋熾,天理泯滅,而實未嘗相離也。同體異用,同業異情,在人識之耳。

 

朱子認為“同體”之說,便是以性上既有善,亦有惡,故分歧意五峰之說。而東萊則分歧,一方面確定朱子的說法,認為“降衷秉彝,固純乎天理”,性自是純然善的,而另一方面,則認為性落于氣質之中,難免為物所誘,而有所謂惡矣。朱子承認“同業異情”之說,而分歧意“同體異用”之說,而東萊似乎認為“同體異用”與“同業異情”同義,故皆能成立。可以說,東萊采取一種調和的態度,既贊同朱子性善之說,也認可五峰“異用”、“異情”之說。

 

《疑義》中未列南軒之語。然觀東萊語,可知南軒未必認為此章有病。

 

(三)關于“好惡,性也”

 

《知言》曰:好惡,性也。君子好惡以己,正人好惡以道。察乎此,則天理人欲可知。

 

關于此段的辨析瑜伽場地,亦見上編第二章第四節第三部門。

 

南軒在此并分歧意朱子的批評,而認為“好惡,性也”無病。不過,南軒也承認后面一句確實有朱子所說的弊病,是以,南軒建議此章當改為:

 

好惡,性也,天理之公也。正人者,循其性者也。君子則以人欲亂之,而掉其則矣。

 

但是,朱子卻反對南軒的改法,曰:“好惡固性之一切,然直謂之性,則不成。蓋好惡,物也。好善而惡惡,物之則也。有物必有則,是所謂形色本性也。今欲語性,乃舉物而遺則,恐未得為無害也。”看來,朱子終不克不及領會好惡即性的事理。我們由此可以看出,南軒幾多還有一個湖南學者的佈景,是以尚能信守湖湘學術“心即性”之旨:人之好惡地點,便是性之風行,便是天理之公,并非別處往尋個天理來好來惡也。

 

(四)關于“性無善惡”

 

《知言》曰:心無乎不在。本天道變化,為世俗酬酢,參六合,備萬物。人之為道至年夜也交流至善也。放而不知求,耳聞目見為己蔽;父子夫婦為己累;衣裘飲食為己欲。既掉其本矣,猶皆曰:我有知。論事之長短,方人之短長,終不知其沉迷者。悲夫!故孟子曰:“學問之道無他,求其安心罷了矣!”

 

關于此段的辨析,詳見上編第二章第四節第一部門。

 

關于“本天道變化,為世俗酬酢”,朱子認為犯了前條“性外有道”的弊病。此段乃朱子承前二條,而進一個步驟批評五峰“性無善惡”之說。

 

此條下所載南軒語較多,曰:

 

論性而曰“善缺乏以名之”,誠為未當,如元晦之論也。夫其精微純粹,正當以致善名之。龜山謂“人欲非性也”,亦是見得清楚,故立言直截耳。《遺書》中所謂“善固性也,惡亦不成不謂之性也”,則如之何?譬之水廓清者,其本然者也。其或渾然,則以夫泥滓之雜也。方其渾也,亦不成不謂之水也。夫專善而無惡者,性也,而其動則為情。情之發,有正有不正焉。其正者,性之常也;而其不正者,物欲亂之也。于是而有惡焉。是豈性之本哉!其曰“惡亦不成不謂之性”者,蓋言其流這般,而性之本然者,亦未嘗不在也。故善學者化其滓以澄其初罷了。

 

南軒此種批評頗見于他與其他湖南學者的書信中。[11]此處朱子載南軒語尤詳,大要南軒為此論既詳,且又發得甚早也。

 

(五)關于“善缺乏以言性”

 

胡子喟然嘆曰:至哉!吾觀六合之神道,其時無愆,賦形萬物,無年夜無細,各足其分,太和保合,變化無窮也小樹屋。常人之生,粹然六合之心,道義完具,無適無莫,不成以善惡辨,不成所以非分,無過也,無不及也。其中之所以名也。夫心宰萬物,順之則喜,逆之則怒,感于逝世則哀,動于生則樂。欲之所起,情亦隨之,心亦放焉。故有私于身,蔽于愛,動于氣,而掉之毫厘,繆以千里矣。眾人昏昏,不自知覺,方且為善惡亂,方且為長短惑。惟圣人超拔人群之上,處見而知隱,由顯而知微,靜與天同德,動與天同志,和順于萬物,渾融于全國,而無所欠亨。其中和之道所以圣人獨得,平易近鮮能久者矣。為正人者何如?戒謹于陷微,恭順乎顛沛,勿忘也,勿助長也,則中和自致,天窪地下而位定,萬物正其生命而并育,成位乎此中,與六交流合參矣。

 

或問性。曰:“性也者,六合之所以立也。”曰:“然則孟軻氏、荀卿氏、揚雄氏之以善惡言性也,非歟?”曰:“性也者,六合鬼神之奧也。善缺乏以言之,況惡乎?”或許問曰:“何謂也?”曰:“宏聞之先正人曰:‘孟子所以獨出諸儒之表者,以其知性也。’宏請曰:‘何謂也?’先正人曰:‘孟子道性善,善云者,嘆美之詞,不與惡對。’”

 

或問:“心有逝世生乎?”曰:“無逝世生。”曰:“然則人逝世,其心何在?”曰:“子既知其逝世矣,而問何在耶?”或謂:“何謂也?”曰:“夫惟不逝世,是以知之。又何問焉?”或許未達。胡子笑曰:“甚哉!子之蔽也。子無以形觀心,而以心觀心,則知之矣。”

 

第一段亦“性無善惡”之論。朱、張對此段一語帶過,其實此段對掌握五峰之“性無善惡”極關鍵。五峰云:“常人之生,粹然六合之心,道義完具,無適無莫,不成以善惡辨,不成所以非分。”性既無善惡,又是“道義完具”,這一方面表白,五峰說的無善無惡之性并不是朱子所批評的“生之謂性”,另一方面則表白,善惡概念乃是由此無善無惡之性中派生出來的。

 

五峰又共享會議室云:“眾人昏昏,不自知覺,方且為善惡亂,方且為長短惑。”這種說法似又近一層,善惡長短這種價值概念反而會使眾人昏蔽不克不及自覺,這就很是接近釋老的立場了。

 

第二段言“性不成以善言”,在朱子看來,這種說法出自佛家的說法。關于此段的剖析,詳見上編第二章第四節第二部門。

 

第三段是批評五峰“心無逝世生”語。朱子曰:

 

“心無逝世生”,則幾于釋氏輪回之說矣。六合生物,人得其秀而最靈。所謂心者,乃夫虛靈知覺之性,猶線人之有見聞耳。在六合,則通古今而無成壞;在人物,則隨形氣而有始終。

 

“心無逝世生”之說確實不難讓人誤會成佛家之輪回說。其實,五峰的意思亦甚清楚,因為我們凡是所說的存亡是指肉體的存亡,既然心分歧于肉體,那么自不克不及用存亡的概念來規定心,故五峰云:“無以形觀心,而以心觀心,則知之矣。”其實,我們透過朱子的批評,可以看出朱子自己是“以形觀心”的,即將心看作一種知饑冷飽熱的形質之心,對此,我們在朱子對“心即性”說的批評中可以明白看到。是以,我們若考慮到朱子學術的基礎立場,就不克不及清楚,這種批評絕非僅僅是一種誤會,而是最基礎分歧意這類說法背后所包括的東西。

 

南軒在此批準朱子的說法,以為此條當刪往。

 

(六)性無善惡與情之中節

 

《知言》曰:凡天命一切而眾人有之者,圣人皆有之。人以情為有累也,圣人不往情;人以才為無害也,圣人不病才;人以欲為不善也,圣人不絕欲;人以術為傷德也,圣人不棄術;人以憂為非達也,圣人不忘憂;人以怨為非弘也,圣人不釋怨。然則何故別于眾人乎?圣人發而中節而眾人不中節也。中節者為是,不中節者為非;挾是而行則為正,挾非而行則為邪;正者為善,邪者為惡。而世儒乃以善惡言性,邈乎遼哉!

 

此條為“性無善惡”說得以成立的關鍵。因為性是無善無惡,那么,當性風行為情時,又若何能在情上體現出善惡來,或許說,情之中節與否若何能夠。

 

關于此段的辨析詳見上編第二章第三節第二部門。

 

南軒對此段的批評較朱子猶有過之。朱子尚以為此段不成盡刪,而南軒則以為“意偏而詞雜,當悉刪往”,又謂“輕詆世儒之過而不自知其非,恐氣未和而語傷易”,南軒毀師甚至于此。

 

(七)關于識仁與涵養

 

《知言》曰:彪居正問:“心無窮者也,孟子何故言盡其心?”曰:“惟仁者能盡其心。”居正問為仁。曰:“欲為仁,必先識仁體。”曰:“其體若何?”曰:“仁之道宏大而親切,知者可以一言盡,不知者雖設千萬言亦不知也;能者可以一事舉,不克不及者雖指千萬事亦不克不及也。”曰:“萬物與我為一,可以為仁之體乎?”曰:“子以六尺之軀,若何而能與萬物而為一?”曰:“身不克不及與萬物為一,心則能矣。”曰:“人心有百病一逝世,全國之物有一變萬生,子若何而能與之為一。”居正悚但是往。改日問曰:“人之所以不仁者,以放其良知也。以安心求心可乎?”曰:“齊王見牛不忍殺。此良知之苗裔因利欲之間而見者也。一有見焉,操而存之,存而養之,養而充之,以致于年夜,年夜而不已與天同矣。此心在人,其發見之端分歧。要在識之罷了。”

 

“識仁”之說,對于整個湖湘學術之成立,可謂關鍵性問題。關于此問題的討論,從朱、張、呂對《知言》的疑義開始,一向延續到湖湘學派的重要代表人物,如胡廣仲、胡伯逢等相繼往世為止。

 

關于此問題的辨析,詳見第三章第四節。

 

南軒站在朱子的立場,亦主張“識仁”只是效驗,而不成作為工夫。他說:

 

必待識仁之體而后可以為仁,不知若何而可以識也。學者致為仁之功,則仁之體可得而見。識其體矣,則其為益有所施而無窮矣。然則答為仁之問,宜莫若敬罷了矣。

 

南軒在這個問題上完整接收了朱子的說法。至于東萊的態度,自是一貫調和其間。蓋東萊一方面否認識仁之體之能夠,而另一方面,既確定朱子“常日持養之功”的需要,又認為五峰之察識乃“隨時體察之功”,二者不成偏廢。東萊既否認識仁之功,又認為在良知之萌蘗處體察的需要,這顯家教然是不睬會五峰的旨義,然涵養、省檢不成偏廢之說,對后來朱子知行相互發之說的提出有著直接的影響。

 

別的,東萊分歧意朱子“于已放之心,置不復問,乃俟其發見于他處而后從而操之”的批評,認為“語卻似太過”,因為在東萊看來,察識乃是“欲人因苗裔而識最基礎,非徒認此發用之一端罷了”,此又似并不反對識仁之體的工夫。但是,朱子卻對此答云:“夫必欲因苗裔而識最基礎,孰若培其最基礎而聽其枝葉之自如邪?”朱子這里在作了一個概念的偷換,因為五峰所說的最基礎是性體,而朱子欲培之最基礎卻是未發時心也。

 

(八)關于“性體情用”

 

《知言》曰:六合,圣人之怙恃也。圣人,六合之子也。有怙恃則有子矣,有子則有怙恃矣。此萬物之所以著見,道之所以名也。非圣人能名道也,有是道有則有是名也。圣人指名其體曰性,指名其用曰心。性不克不及不動,動則心矣。圣人傳心,教全國以仁也。

 

“性其情”實為一切道學家所共許的基礎條件,此中自當蘊涵了“性不克不及不動”的意思,但是,對于性若何動卻從來有兩種分歧的懂得:一種如伊川、朱子一系,專心與性為二,心能動而無理,性雖靜卻有理,如是心性當不離,性方能成其動;一種則如明道、五峰一系,心與性一,性不僅有理,同時亦能動。是以,當五峰說性體心用,實際上蘊含了“心即性”的意思。

 

但是,當五峰論“性體心用”,絕不是說先有一個不動的性,然后發之于外便為心,而只是說“性不克不及不動,動則心矣”。“性不克不及不動”不是說那個本來不動的性必定要發之于外,而是說性便是動,不成能有不動的性,一說性便是在動了,也就是說,便是心了。這個問題在道學固有的框架內往往得不到準確地輿解,直舞蹈教室到后來熊十力師長教師直接以“年夜用風行”這個生生不息之講座場地動來說本體,才算是獲得確切地掌握。可以說,“性體心用”便是體用不貳的意思。

 

對朱子來說,卻執定以理之靜來掌握性的這個條件。既然性是靜,其動只能通過心,而心只是一個空無一切的知覺,是以,性之發用便不克不及說是心,只是情。這般,與性相為體用的情不成能是那無善無惡的七情,而是純然善的“四端”,就是說,仁義禮智之性發用于外,則為惻隱、羞惡、辭讓、長短之情。故朱子曰:“心性體用之云,恐自上蔡掉之。此云‘性不克不及不動,動則心矣’,語尤未安。凡聚會場地此‘心’字,皆欲作‘情’字若何?”又欲改五峰語為“性不克不及不動,動則情矣。心主性格,故圣人教人以仁,所以傳是心而妙性格之德。”“心妙性格之德”本五峰語,朱子則以“妙”就是“主”的意思,“心妙性格之德”便是“心主性格”或“心統性格”之義。[12]

 

在朱子看來,五峰此說犯了“八端致疑”中“心以用言”的弊病。而朱子則強調心之主宰感化,即性之體通過心之主宰而表現為情之用。顯然,在朱子那里,心、性、情三者是相分離的,這樣一種形式在橫渠的“心統性格”說找到了其合適的表達情勢。朱子關于性體情用的表述甚多,如:

 

性者心之理,情者性之動。心者性格之主。(《語類》卷五)

 

性對情言,心對性格言。合這般是性,動處是情,主宰是心。大略心與性似一而二,二而一,此處最當體認。(同上)

 

或問心境性。曰:“孟子說‘惻隱之心,仁之端也’一段,極分曉。惻隱、羞惡、長短、辭遜是情之發,仁義禮智是性之體。性中只要仁義禮智,發之為惻隱、辭遜、長短,乃性之情也。(同上)

 

性,本體也。其用,情也。心則統性格,該動靜而為之主宰也。故程子曰:心一也者,省體而言者,有指用而言者,蓋為此也。謝氏心性之說,直以性為本體而心為之用,則情為無所用者,而心亦偏于動矣。(《文集》卷七十四,《孟子綱領》)

 

朱子論性格關系,乃本諸孟子“惻隱之心,仁之端也”一段。若這般說,本無年夜差,蓋性體情用實為道學家所共許。但是,朱子這般說,卻從“心統性格”一語而來,質言之,此中有個心、性、情三者相分離的佈景。至于五峰說“正情”,究其實,亦是以性體之發來使情中節的意思,與性體情用之說本不相違。

 

南軒雖亦反對“性體心用”,卻又分歧意朱子所改,以為當如伊川所云:“自性之無形者,謂之心;自性之有動者,謂之情。”朱子卻以為“形”字不成解,其實若以牟宗三師長教師“形著”一詞解之,則此語說得恰是“性體心用”的意思,而后一句則有“性體情用”的意思。按我們後面所作的梳理,此兩句并無抵觸。不過,若這般解,則似非伊川所能語,胡氏注云:“識者疑其間多非師長教師語。”此誠然也。

 

朱子除與南軒、東萊論《知言》外,亦與其他學者如劉子澄、范伯崇、呂子約等人討論了《知言》中的問題,然皆不出《知言疑義》的范圍。朱子《答劉子澄》第四云:

 

《知言》之書,意圖精切,但其氣象急切,終少戰爭。又數年夜節目亦皆差誤,如性無善惡、心為已發、先知后敬之類,皆掉圣賢本指。頃與欽夫、伯恭論之甚詳,亦皆有反復,雖有小小未合,然其大要亦略同矣。文字頗多,未能寫往,又有掎摭前輩之嫌,亦不欲其流傳也。

 

可見,朱、張、呂關于《知言》的疑義對同時其他學者影響甚年夜。

 

 

第二節  朱子與其他湖南學者論《知言》

 

朱子與南軒、東萊關于《知言》的討論在乾道六年庚寅,聚會場地至七年辛卯,朱子將三人對《知言》的見解收拾成《知言疑義》,然后分別寄與南軒、東萊二人。其時,東萊已離開嚴州而赴國史院編修任,南軒則已往國居長沙矣,故朱子另將此書寄往長沙。據朱子《答胡廣仲》第二書(辛卯)云“昨來《知言疑義》中已論之”,可見,朱子同年亦將此書寄與胡廣仲諸人,不過當稍后于與南軒書。

 

胡廣仲、胡伯逢、吳晦叔諸人篤守師說,此種態度與南軒迥異,故此數子對待《知言疑義》的態度與南軒亦自瑜伽場地分歧。然彼等書信已不成考見,故只能通過朱子、南軒的書信來窺知一二。

 

《答胡廣仲》第二書云:

 

《知言》“性之所以一”,初見一本無“不”字,后見別本有之,尚疑其誤。繼而遍考此書前后說,頗有“紛歧”之意,如“子思子曰”一章是也。故恐實謂性有差別,遂依瑜伽教室別本添進“不”字。今既遺稿無之,則當矯正,但其它說性“紛歧”處,愈使人不克不及無疑耳。昨來《知言疑義》中已論之,不識高超以為然否?

 

上蔡雖說明道先使學者有所知識,卻從敬進,然其記二師長教師語,卻謂“未有致知而不在敬”者,又自云“諸正人不須別求見處,但敬與窮理則可以進德矣”。二師長教師亦言“最基礎須先培擁,然后可以立趨向”,又言“莊整齊肅,久之則天然天理明”。五峰雖言“知不先至,則敬不得施”,然又云“格物之家教道,必先居敬以持其志”。此言皆何謂邪?熹竊謂明道所謂先有知識者,只為知邪正、識趨向耳,不便遽及知至之事也。上蔡、五峰既推之太過,而來喻又謂“知”之一字即是圣門授受之機,則是因二公之過,而又過之。試以圣賢舞蹈場地之言考之,似皆未舞蹈教室有此等語意,卻是晚世禪家說話多這般。若必這般,則是未知已前可以怠慢放縱,無所不為,而必若曾子一唯之后,然后可以用力于教學場地敬也。此說之行,于學者日用功夫年夜有所害,恐將有談玄說妙以終其身而不及用力于敬者,非但言語小疵也。

 

此書云“昨來《知言疑義》中已論之”,可見,朱子嘗將《知言疑義》已寄與之,而廣仲不及復書,或復書未及《知言疑義》,故朱子此書再說起此事也。然此語緊承《知言》改字一事而來,卻與《知言疑義》無涉,不知朱子若何說《知言疑義》已論此改字。若說此語與下文相關,則語氣不順。且下文論知行關系,此系己丑之悟時朱子所關切的內容,然已非《知言疑義》之宗旨矣。

 

朱子以為“性之所以紛歧”語可疑。其實,五峰謂“性之所以紛歧”,本是要說明下一句“物之所以萬殊也”,即欲在萬物之異體處說性,此理甚明,不知朱子何以疑之?

 

下一段論知行關系,實為朱子與湖南學者所關注之重要問題,亦多見諸朱子與湖南學者的書信中,卻似非直接與《知言疑義》有關。

 

《答胡廣仲》第三書亦作于辛卯。其時,朱子作《觀過知仁說》,而與湖南學者就此書進行了討論,故此書宗旨亦是論“觀過知仁”之說。然書中亦論及性無善惡的問題,故朱子順便對五峰《知言》進行了批評。書云:

 

熹竊謂天理固無對,然既有人欲,即天理便不得不與人欲為消長。善亦本無對,然既有惡,即善便不得不與惡為盛衰。譬如普天之下難道王土,率土之濱難道王臣,此本豈有對哉!至于晉有五胡共享空間,唐有三鎮,則華夷逆順不得不相與為對矣。但其初則有善而無惡,有天命而無人欲耳。龜山之意,正欲于此毫厘之間判辨剖析,使人于低廉甜頭復禮之功便有下手處。如孟子道性善只這般說,亦甚清楚愨實,不費心力。而《易傳·年夜有卦》、《遺書共享空間》第二十二篇,論此又極清楚,是皆全國之正義,非一家所得而私者。愿虛心平氣,勿以好高為意,毋以先進為主,而熟察其事理之實于日用之間,則其得掉從違不難見矣。蓋謂天命為不囿于物可也,以為不囿于善,則不知天之所以為天矣。謂惡不成以言性可也,以為善缺乏以言性,則不知善之所自來矣。《知言》中此等議論與其他好處自相牴觸者極多,卻與告子、楊子、釋氏、蘇氏之言幾無以異。昨來所以難免致疑者,正為這般。借乎不及供灑掃于五峰之門而面質之,故不得不與同道者講舞蹈場地之耳。亦聞以此或頗獲咎于人,然區區之意只欲事理清楚,上不負圣賢,中不誤本身,下不迷后學罷了,它固有所不得而避也。

 

“昨來所以難免致疑者”語即指朱子關于《知言》之疑義也。此書乃批評《知言》性無善惡之論。

 

觀乎此二書中朱子語氣,似乎朱子與湖南學者并未正面就《知言疑義》進行討論。殆湖南學者尊其師,故不愿議論五峰之書,而朱子則屢言及之,頗欲與湖南學者一辯,然皆不報也。

 

朱子《答吳晦叔》第九書(壬辰),重要論知行關系,此中有“《知言》所論,于知之淺深不甚區別,而一以知先行后概之,則有所未安耳”語,此亦是順帶言及,非晦叔有論《知言》語也。

 

然胡伯逢似對朱子之詆其師極不服,故有書專論朱子之《知言疑義》,今已不詳,然觀朱子《答胡伯逢》第四書(壬辰),或可從中窺見一斑。書云:

 

《知言》之書,意圖深遠,析理精微,豈未學所敢輕議。向輒疑之,自知已犯韙之罪矣。茲承誨喻,尤切愧悚,但愚見終有未釋然者。知行先后已具所答晦叔書中,其說詳矣,乞試取觀,可見得掉也。至于性無善惡之說,則前后論辨不為詳。近又有一書與廣仲丈論此,尤詳于前,此外蓋已無復可言者矣。然既蒙垂諭,反復思之,似亦另有一說,今請言之。

 

蓋孟子所謂“性善”者,以其本體言之,仁義禮智之未發者是也。所謂“可以為善”者,以其用處言之,四端之情發而中節者是也。蓋性之與情雖有未發、己發之分歧,然其所謂善者,則血脈貫通,初未嘗有分歧也。此孟子道性善之本意,伊洛諸正人之所傳而未之有改者也。《知言》固非以為性為不善者,竊原其意,蓋欲極其高遠以言性,而不著名言之掉反陷性于搖蕩恣雎、駁雜不純之地也。竊意此等偶出于前輩一時之言,非其終身所守不成易之定論。今既未敢遽改,則與其爭之而愈掉圣賢講座場地之意,違義理之實,似不若存而不論之為愈也。

 

朱子此書似乎很年夜水平遷就了湖湘學者之“性無善惡”說。因為湖湘學者為了說明性不成以“繼之者善”為言,遂提出了“本然之善”的概念。朱子在此除了在本體上言善外,也批準在發用上言善,換言之,可在兩個層次上言善,即本體之善及發用之善。

 

但是,我們若細加體會,并可發現兩種說法有很年夜分歧。五峰所說的“本然之善”個人空間超乎倫理意味的善,而朱子所說的本體之善仍不過是仁義禮智這些倫理的善。這種對本體的分歧懂得,決定了若何處感性與情、或本體與發用之關系。在湖湘學者那里,人能廓然至公,物來順應,則情之中節安閒此中;而對朱子來說,人須是由此純然善之理往做低廉甜頭工夫,方能使情中節。可見,湖湘學者認為只要超越一切倫理的概念,方能使情發而中節,而朱子則認為,只要置身于一種倫感性的規范之中,方能使情發而中節。

 

朱子雖將《知言疑義》分寄當時之湖南學者,但是,除胡伯逢有直接回應朱子之《知言疑義》外,其他諸子皆持回避態度。觀乎朱子與湖南學者之爭論,如觀過知仁、知行關系及性無善惡諸說,雖共享會議室非五峰直接所發,然莫不承五峰之意而來,亦莫不回應朱子之《知言疑義》也。

 

【注釋】

 

[1] 朱子《跋五峰詩》云:“紹興庚辰(紹興三十年),熹臥病山間。……來歲,胡子卒。”則五峰卒于紹興三十一年辛巳(1161)。又據南軒《答陳平甫》云:“仆自惟念妄意于斯道豐年矣。始時聞五峰胡師長教師之名,見其話言而心服之,時時以書質疑求益。辛巳(紹興三十一年)之歲,方獲拜之于訂婚書堂。師長教師顧其愚而誨之,所以長善救掉,蓋有在言語之外者。然僅得幾回再三見耳,而師長教師沒。”(《南軒選集》卷26)則南軒正式從師后,未幾而五峰卒。是以南軒受業于五峰之門甚短,不過再見罷了,然其與五峰書信之往來當豐年矣。又據魏鶴山(了翁)在《跋南軒與李季允貼》中言:“南軒師長教師受學五峰,久而后得見,猶未與之言,泣涕而請,僅令思忠清未得仁之理,蓋往復數四而后與之。”(《南軒學案·附錄》)由此看來,似乎南軒不僅師從五峰之時日尚短,並且,得益于五峰處亦未必多。可以說,南軒未能對五峰學術之旨義真有領會也。

 

不過還有一種說法。五峰嘗稱許南軒曰:“敬夫特訪陋居,一見真如故人,言氣契合,全國之英也。見其胸中甚正且年夜,日進不息,不成以淺局量也。河南之門,有人繼起,幸甚!幸甚!”(《胡宏集》,146頁,《與孫正孺書》)又,朱子作《張公神道碑》云:“自其幼學而所以教者,難道忠孝仁義之實,既長,又命往從南岳胡公仁仲師長教師問河南程氏學。師長教師一見知其年夜器,即以所聞孔門論仁親切之指告之,公退而思,如有得也,以書質焉,而師長教師報之曰:‘圣門有人,吾道幸矣。’公所以益自奮厲,直以古之圣賢自期,作《希顏錄》一篇,蚤夜觀省以自警勵。”(《文集》卷78)似乎五峰對南軒深為期許,然不知南軒后來何故背五峰之速也。

 

[2] 此據陳來《朱子書信編年考證》。而束景南師長教師以為《序》當作于紹興三十二年壬午,疑非。蓋以道理度之,南軒初進門,五峰即卒,南軒未必即有資格校訂《知言》,且為之作序也。

 

[3] 五峰雖有“主敬”之說,但未成立為一種未發時功夫,其內涵與南軒、朱子之懂得有最基礎分歧。

 

[4] 《胡子知言序》云:“《論語》一書,未嘗明言性,而子思《中庸》,獨于首章一言之。至于孟子,始道性善,然其為說則已簡矣。今師長教師是書于論性特詳焉,無乃與圣賢之意異乎?”此語乃南軒設問,故亦可看作是南軒對《知言》一書總的掌握。《知言》“論性特詳”,南軒這個說法是不錯的。在五峰那里,心與性往往對舉,這與后來象山專言心分歧,性在五峰那里實在是個焦點概念,其位置猶如“心”之于陸王、“理”之于程朱普通。是以,如有所謂理學、心學之名,五峰之學則可名為性學。其后,蕺山言明道“主靜之學”為“性學”,而五峰傳明道,故以“性學”名五峰學術,當屬確當。

 

[5] 南軒這種態度從同時之《答彪德美書》(此書乃本彪德美論南軒《知言序》一文而發,故可知當在戊子,或稍后。此與束景南說分歧。)便可見,云:“來書雖徵引之多,愈覺泛濫,大略是舍實理而駕虛說,忽下學而驟言上達,掃往形而下者,而自以為在形器之表。此病恐不細,正某所謂雖辟釋氏,而不知正墮在此中者也。故無復窮理之工,無復持敬之妙,皆由是耳。某近來反復思之,不成不為盡言。惟天資慤茂,必能受伴侶之實攻,若忽而置之曰“吾所得自高深矣”,則仆亦不敢進說于前也。然某之見,亦豈敢以為即是哉?”(《南軒文集》卷一)所謂“舍實理而駕虛說,忽下學而驟言上達,掃往形而下者,而自以為在形器之表”,又云“無復窮理之工,無復持敬之妙”,此種批評絕非偶爾,我們從中可以看出南軒之學術與湖南學者那種“直截高蹈”之學本自分歧,亦可看出南軒之不滿于其他湖湘學者的原由恰是對其學風的不滿,此正與朱子同也。

 

[6] 據《文集》卷35《答劉子澄》第四書云:“頃與欽夫、伯恭論之甚詳,亦皆有反復,雖有小小未合,然其大要亦略同矣。”

 

[7] 《東萊文集》中與朱子第六書云“《知言》往在嚴陵時與張丈講論,亦嘗疏出可疑者數十條,今觀來示亦相類,見與張丈參閱,續當咨請也。”朱子《答張敬夫》14書云:“伯恭想時時相見,欲作書,不暇,告為請安。”南軒、東萊同在嚴州,對《知言》的討論安閒道理之中,然朱子此書卻批評東萊博雜。可見,南軒與東萊早在朱子之前便已對《知言》進行了討論,此亦足見南軒對《知言》早已不滿。牟宗三師長教師批評南軒“力衰才短”,似屬太過。牟氏又以為二人在《疑義》中的表現紛歧,似乎是朱子主動,而南軒順從之,此說亦不克不及成立。因為此書本朱子所收拾,難免以本身為論舞蹈場地主,南軒、東萊為交流賓,遂形成這樣一種主從格式。至南軒之學不傳,一則是因為其學同于朱子,為朱子所掩,二則因為其年壽不永,且無得力門生傳其舞蹈場地說也。牟氏自言其在寫作《心體與性體》這一部門時,因為手頭缺少資料,僅據《五峰學案》及《朱子文集》卷73之《雜著》,故其為論難免有所差謬也。

 

[8] 朱子《答范伯崇》13書云:“《知言》中議論多病,近疏所疑與敬夫、伯恭議論,有小往復,文多未能錄寄。”大要雙方的觀點不謀而合,故其書信往來不是太多,可見,南軒對五峰的批評實出己衷。

 

[9] 朱子《答呂伯恭》第九書云:“《知言疑義》再寫欲奉呈,又偶有長沙便且寄欽夫處。”此書在次年辛卯,大要是指朱子將收拾好的《知言疑義》寄給東萊。此時東萊已離開嚴州而赴國史院編修任,南軒則已往國居長沙矣,故朱子另將此書寄往長沙。同年《答胡廣仲》第二書(辛卯)云:“昨來《知言疑義》中已論之。”可見,朱子亦將此書寄與其他湖南學者也,不過當稍后于與南軒書。

 

[10] 呂東萊對《知言》的態度較模棱兩可,既言“《知言》勝《正蒙》”,又言“只要兩段好,其余都欠好”,甚至又言“都好”,這種態度在《知言疑義》中體現得甚是明顯。可見,在對《知言》的批評中,真正起主導感化當屬南軒、朱子二人。

 

[11] 南軒《答胡伯逢書》云:“垂諭性善之說,詳程子之言,謂‘人生而靜以上更不容說,才說性時,便已不是性’,繼之曰‘常人說性,只是說繼之者善也,孟子言人道善是也’。但請詳味此語,意自可見。大略性固難言,而性善可得而名之,此孟子之言所以為有基礎也。但所謂善者,要人能名個人空間之耳。若曰難言而遂不成言,曰不容說而遂不成說,卻恐迷茫而無所止也。《知言》之說究極精微,固是要發明向上事,不若程子之言為完整的確也。某所恨在師長教師門闌之日甚少,茲焉不得以所疑從容質扣于前,追悵何極!然吾曹往復論辯,不為茍同,尚師長教師常日之志哉?”(《南軒文集》卷一)《答胡廣仲書》云:“來書所謂性善之說,于愚見殊未安。夫善惡,相對之辭,專善則無惡也,猶長短相對之辭,曰是則無非矣。性善云者,言性純是善,此善字乃有所指,若如彼善于此之善,則為無所指而體不明矣。而云如彼善于此之善,非止于至善之善,不亦異乎?且至善之外,更有何善?而云恐人將理低看了,故特意提省人,使見至善之淵源,無乃頭上安頭,使人想象描貌而愈迷其真乎?切幸更精思之也。”(《南軒文集》卷二)

 

[12] 朱子云:“五峰說:心妙性格之德。妙是主宰運用之意。不是他曾往研窮深禮,若何直見得恁地。”(《語類》卷101)

 

責任編輯:汝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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